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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今年59岁,在酒店做保洁工作,但是酒店没有给员工买任何保险。我妈妈在单位工作中胳膊歪到,当时以为没事,晚上下班回家半夜胳膊不能动了,第二天电话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部门负责人以人员不够为由要求员工继续上班,坚持到第三天越来越严重了,现在医院检查,拉伤里面有积液,可能需要做手术,这个怎么办,谢谢

工伤索赔 2022-12-17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后,员工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接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
  • 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事发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
  • 首先送往医院治疗。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接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最后协商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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