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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兄弟三人其中一人已经伤心多年的女性户口已经搬回娘家,现在还有权利回来分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2022-12-18 0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就属于家庭共同共有,村委会不宜分割,直接交给户主就行。如果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人头分配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那么是谁的就交给谁比较合适,未成年人的交给他的监护人。
  • 家庭成员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一般按照承包权限平均分配。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户内家庭成员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征地补偿款应由家庭成员内部进行分割、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无特殊约定的可以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农村征地补偿已婚女儿户口未迁出的本集体的有资格获取补偿。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不区分男女,女儿已婚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本集体的有权获取征地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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