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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留置权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产权 2022-12-18 06: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法律对留置权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的,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可以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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