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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是否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2-12-18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络肖像权侵权,对方已明确有侵权行为的,如果能明确对方身份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及时报警处理,要求公安机关对侵权人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网络侵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
    1、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2、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公开、宣传、传播公民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网络侵犯人权侵犯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已经公布的照片,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恢复名誉,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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