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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前30天提出了离职,但是公司说还没人接我位置,然后还天天找我沟通说他们人手不够做不过来为由,不想让我走,我可以直接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8 0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时依法提前发出通知,但到期后公司不让走的,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但需保留本人依法解约的证据;或者可以找调解组织来调解;或者去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后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是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走了,然后由用人单位做好提前准备,由劳动者做好工作交接。满三十日就可以走。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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