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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户口,准备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但是只是一本户口本,房产证也都只是我爸的名字,现在我妈想分两个户头,以防到时候按照户头赔偿,请问按照户头赔偿这个标准有法律依据吗?到时候赔偿时按户数还是人数?准备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请问按照户头赔偿这个标准有法律依据吗?还是人数?

拆迁补偿 2019-01-30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子拆迁建高速公路,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一平方赔偿多少钱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建高速公路,这属于征地拆迁。在征地拆迁中,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规定。
    在征地拆迁中,一般既有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又有对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助。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两种方式,选择产权置换的,享受较低的安置价格取得安置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获得高于房屋评估价一定比例的货币补偿,这高于房屋评估价的部分,实质上相当于征地拆迁中的人口安置补助。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不难看出吧,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的,应当认定无效。
    2、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有没有规定。国定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而不能根据法官个人的理解进行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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