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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吗?外地人,身份证丢了

其他 2022-12-18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照片、《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具体规定是,居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外地一般不可以办理身份证,因为身份证需在原户口办理。在外地只能换领或者补办身份证的,一般由本人带着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换手续。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
    《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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