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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我家和别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这是重婚罪吗?

重婚 2022-12-18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配偶又没有离婚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普通的与他人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那就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婚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一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构成要件上需要有与他人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丈夫与其前妻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字共同居住生活的涉嫌重婚罪,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符合重婚的条件,就只是非法同居而不是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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