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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索赔 2022-12-18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八级工伤伤残赔偿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的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伤八级的赔偿数额要分不同情况来定,通常来说有赔偿这个金额的可能。八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达到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再乘以70%,由社保支付。
    三、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由社保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1个月,由社保支付。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4个月,由社保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正常出勤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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