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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预抵押房产是否可以保全

债务追讨 2022-12-18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预抵押房产可以保全。人民法院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是否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的实施,是否设定保全一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被抵押房产可以保全,设立了抵押权的房产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是不可以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以即使该抵押财产被拍卖或变卖,其所得价款也应对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财产保全裁定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可供保全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不动产的相应价值部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该不动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的除外。

    对银行账户内资金采取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具体的冻结数额。
  • 被抵押的房产可以保全。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设定抵押不影响保全的实施,是否设定保全一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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