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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会不会让举证方变得有利?

刑事辩护 2022-12-18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有时会出现不利于原告举证的情形出现,这是法律就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 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如果被告能够举证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则不利于原告,原告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被告无法举证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有利于原告,被告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认为对方对己方有侵权行为,则可进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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