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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 2022-12-19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主要有如下的条件:
    1、该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包括,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和确定作价方案;以及登记变更、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增发新股是指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增资发行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增发新股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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