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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贫困户怎么申请?

其他 2022-12-19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贫困户要找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受理申请后会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公示;村民无异议的会将评议名单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次公示;最后经县级民政局审批通过后就可确立为贫困户。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 贫困户标准是指人均收入低于我国的贫困标准。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贫困申请书应当载明的有家庭年总收入、收入来源及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数;申请人姓名、住址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姓名、年龄、相互关系,就业情况等。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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