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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拿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楼产证,为他人做担保,而且款已下来的情况下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抵押担保 2022-12-19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为他人做担保,即使配偶不签字,担保合同也是有效的。在配偶不知情或者不追认的情况下,会算作一方的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后期如果债权人要求配偶偿还该债务,没签字的配偶可以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拒绝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为他人做担保,配偶可以不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如果该财产不可分,且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是无效的的;如果该共同财产可分,且当事人仅处分其所拥有的财产,或者依法取得另一方同意的,则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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