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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能提取公积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2-19 14: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时候,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应该取得是指在婚姻期间存入账户,但是当事人没有直接取出来的公积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配偶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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