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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的姻亲买了房子,我和丈夫作为共同还款人,房产证没有我丈夫和我的名字,如果我和丈夫离婚,我有权分割房子,谢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9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若是全款购房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能分割。若是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婚后购买的不动产,即使不动产权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妻子也是可以分割这部分财产的,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动产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且只有一方姓名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老公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并且一直登记在其自己名下的,那就是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房屋在婚后改成了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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