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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否有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9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主动离职,如果是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违法解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没到期劳动者主动离职,如果是依法与单位解约,且未违反服务期等约定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违法解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服务期等约定的,则要依法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签了劳动合同中途辞职,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违法辞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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