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假如父母小时候有严重虐待的孩子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赡养 2022-12-19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有过错,子女不可以以此为由不赡养父母。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
    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也不能拒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未能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子女的主张,因为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




    2、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主张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那么,同理可知,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也就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具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故意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不扶养,并且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后果。具有扶养能力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配偶对生病的另一方有扶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