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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解散应以谁为被告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20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的法定条件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公司解散需要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解散纠纷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司法解散公司被告应当是公司,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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