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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让我提前搬走怎么赔偿

房屋租赁 2022-12-20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没到期要求搬走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与比例标准进行赔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双方确定赔偿数额时,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的房东应当及时补缴。物业费应由房东交纳,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付的可以向租客追偿,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东提前让搬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时关于承租的事项都有明确约定,关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和履行方式都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对其内容有信赖利益,一方违约侵犯其对方权益时是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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