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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17岁的员工,我们厂国庆没放假,我旷工4天,厂里单方面把我开除了,我去索要工资的时候,厂里不给,拖欠到年底才结账,请问这算违法吗?

讨薪 2022-12-20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上了几天班就应该算几天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上几天班不干了有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上班不满15天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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