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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 2022-12-20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在异地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可以带着结婚证,身份证,自己的户口本,到被告户口所在地辖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后,来参加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异地起诉离婚所需手续如下:
    1、需要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待;
    3、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诉讼;
    4、首先应当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起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对方如果在某地已经居住了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在他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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