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显失公平的合同究竟是否有效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20 2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具有效力,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后,合同溯及到成立之日起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是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无效,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各当事人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显失公平合同的认定为:
    1.主观方面应有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2.客观方面当事人应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