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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的对象买了房子,没有结婚,我付了首付,他还贷,房子的名字,我和他分开了,这房子还有我的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1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领结婚证买了房的情况下,若房子是一人出资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房产不予分割。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对方购买的房产,然后登记在己方名下,那就属于房屋的赠与,房屋仍然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后父母给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买,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指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没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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