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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曾经为一家人力派遣公司招人。合同签订了三年,现在他要解除合同,不给基本工资,只有佣金!我需要的是他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基本工资和佣金!

劳务派遣 2022-12-21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 满足下列条件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
    2、依法与派遣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解除意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在下列情况下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或者单位具有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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