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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改名一次吗?工作人员说一生只能改一次

其他 2022-12-21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改名以一次为限,一般是不能二次改名的。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 只要双方对改名都同意的就可以改人名。《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成年以后改名字不困难。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所以,对于自己的姓名,公民有权进行更改。
    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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