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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1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时夫妻可对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手续,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依法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公证,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依法发放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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