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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店,付了首付,却没有给我签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21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首付还没签合同应当敦促售房者尽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正常情况下应当先行签订合同而后支付首付。购房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付款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的,可在期限届满后要求其承担为违约责任;
    2、未约定的,受损害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交了首付款开发商不签合同的处理: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如协商未果,也就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一般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后都要去房管局进行备案的。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三条 
    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二)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不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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