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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有一套拆迁房产权都齐 想在新都区买一套商品房 请问算是第二套吗?售楼部说的成都和新都区是不同的 还是算首套。单是 我很质疑。各位期盼你们的问题 ?谢谢

拆迁补偿 2019-01-09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套商品房契税缴纳同样遵循二套房契税征收准则: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高档住宅按成交价的3%缴纳。有地税局证明的可免交。
    2、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
    0.05%缴纳;证照印花税5元/证。(国务院发布并于1988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3、测量费。按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
    0.30元/平方米。(在房地局测绘队的收费通知中要求按此标准交费)
    4、产权登记费。80元/套。(房地局交易大厅的公告通知中有此项费用的标准)
    5、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1088号)
    6、物业管理费(北方城市还包括供暖费)。
    7、如果需要贷款,还要交律师费、贷款保证金、抵押登记费、保险费、评估费和公证费。律师费
    0.25%-
    0.3%,抵押登记费
    0.3元/平方米,公证费是200元/份,贷款保证金、保险及评估费的比例不一,一般都是依据行业惯例及供求情况来确定数额,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 商品房产权,实际上说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益是永久的,至于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
    我们国家规定土地是国有的,你的房屋建筑在国有土地上,对土地有使用的权力,这个权力的时效分50年和70年两种。
    其中如果土地的性质是综合用地,也就是说土地上的建筑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商业、医疗、教育等其他类型建筑,这样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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