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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滑雪场滑雪,不小心摔倒撕裂骨折,住院花了2800元,景区买票的保险还没有解决,我怎么要求景区赔偿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1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滑雪摔倒被撞,如果是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应当向经营场所主张侵权赔偿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受害者则应当向第三人索赔,此种情况下,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景区摔伤,如果景区的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景区一般应该承担责任,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景区摔骨折了,如果景区的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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