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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人。结婚后,我的户口搬到了城里男人的家里。我没有孩子,没有房子,也不能搬回原来的地方。离婚后,我没有地方投靠我的户口。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21 17: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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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在离婚后没房子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办理落户;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户口的问题:当事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回婚前所在地,也可以就地自立门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而导致户口变动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把户口留在本地,去户口登记机关跟男方分户就可以了,第二种是把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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