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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咨询涉外婚姻的一些疑虑 未婚妻是蒙古国的 我自己是内蒙的 家长见过面了 想要登记结婚 但不知都需要什么证件 证明 。还有她现在一个月得离一次镜 登记以后还会不会有离境的时间限制什么的! 拜托了!

争议解决 2019-01-06 14: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 离婚房产分割应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房产登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婚姻过错、离婚后居住情况、小孩抚养情况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意味着房子的实际权利人是谁。
    毫无疑问,只要夫妻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让你们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办理登记手续地点: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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