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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的程序,企业裁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0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裁员应该满足下列条件:企业具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了情况,并听取了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且裁减人员的方案已经向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了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企业裁员的法定条件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应遵循下列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及全体职工发出裁员通知、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与全体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意见,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办理解约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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