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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要带哪些资料

保险赔偿 2022-12-22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了车险的受害人受伤的,申请理赔时应准备的材料具体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车险索赔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身份证、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修车发票、施救费票据等。法律依据:车险索赔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身份证、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修车发票、施救费票据等。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包括:保险单正本,承保时由保险公司交给投保人留存;索赔申请书,报案时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由交管部门提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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