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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能否起诉

房屋买卖 2022-12-22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收集完现有证据、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件、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后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有错误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能起诉解决。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并交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以及确认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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