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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有人申请QQ小号匿名骚扰我和我身边的朋友,言辞十分极端且带有侮辱性质,涉及恐吓和性暴力,使我和我身边的人情绪受到十分大的影响,而且由于消息都来自小号和匿名,我也对此无能为力,这种情况构成犯罪吗?我可以报警吗?最近一直有人申请QQ小号匿名骚扰我和我身边的朋友,这种情况构成犯罪吗?我可以报警吗?

综合法律 2019-03-13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威胁诽谤 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如果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而且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
    如果公安机关接报后经过调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不会立案侦查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公民被恐吓可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恐吓猥亵罪,但治安处罚条例规定了恐吓威胁行为的处罚。那么何谓恐吓威胁行为呢?其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他实施了公开放映行为,则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不一定用捏造事实的方法进行,也可以用真实事实贬低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你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造成精神损害,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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