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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能否在押金中扣除逾期租金?

房屋租赁 2022-12-22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在一定条件下是能扣除押金的,但是不能随意扣除押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出租人退房时没有交纳房租或者故意损坏房屋设施没有赔偿的,房东可以将押金抵作房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房客逾期不交房租房东可以先行催缴,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房东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有权解除租赁关系并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未到期能退押金。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部分押金充当违约金,扣留押金的数额应相当于实际损失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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