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身份证掉了复印件行吗?

其他 2022-12-22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无需补救,因为没有实质风险。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是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不是本人的,即使拿了身份证去办理业务都不会成功,所以即使被人拿去了,也干不了什么坏事。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身份证丢了一般六十天能补回来,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在不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时候,身份证复印什么都不能干。身份证复印件是起到一般性证明作用,只用于普通类档案管理。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其它用途,只是在档案中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证明。
    所以一般是干不了什么。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