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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合法吗

行政处罚 2022-12-22 1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在不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即拦车检查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交警执法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交警不出示证件拦车检查不合法。法律规定,交警执法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交警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应当按照相关规程的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交通警察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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