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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拆迁安置房,高层物业收费标准是多少?买卖拆迁房物业费还分两个标准吗?

业主维权 2022-12-22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是:一级标准为
    1.30元/㎡、二级标准为
    1.1元/㎡、三级标准为
    0.95元/㎡、四级标准为
    0.80元/㎡,各等级的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拆迁安置房按照超出面积大小累进计成本。其房屋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评估确定,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安置费物业费这是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决定的。以绍兴市为例,根据《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
    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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