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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款能否强制执行

股权转让 2022-12-22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款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因为股权转让合同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可以互相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背书方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合同具备法定条件的就能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具备法定条件的就能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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