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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缴纳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房屋产权 2022-12-22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税缴纳的时间:
    (一)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
    (二)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
    (三)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房产税纳税时间的确定如下: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房产税每年四月和十月开始交纳。自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征收,委托建设房产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征收,购置新建房产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次月起征收,购置存量房产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次月起征收,出租、出借房产的自交付出租、出借之日次月起征收。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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