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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拿回来具体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23 0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没有拿回来的,当事人可以找对方拿回来或者要求对方出具一份收条,但是对方以此为由要求借款人再次偿还借款的,则借款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没拿回来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以及还款的事实,如果对方以借条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再次偿还借款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已经还款,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应当仔细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没有拿回来的,借款人可以找对方拿回,对方不愿意退回的,借款人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欠款,如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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