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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男方父母愿意付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只写着女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3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离婚后房子一般是归购房人所有,因为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即使其婚后才拿到产权证。如果夫妻有约定即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或者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配偶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让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婚后出资为子女所购,则父母可以指定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房屋是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即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如果在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那房屋是登记方所有,但是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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