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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企业不给员工赔偿金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3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败诉的,需要承担后果主要看用人单位所主张的仲裁请求是什么。如果是请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劳动者应当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给钱,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申请书、本人的有效证件、生效的仲裁文书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仲裁裁决书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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