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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2-12-23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级工伤的伤残待遇: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还有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费用,则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 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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