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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经济纠纷费用怎么收取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23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具体的数额确定
  • 一般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话3000—10000元;如果是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1万—10万元(含10万元):6%——5%,10万—50万元(含50万元)就是5%—4%。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离婚案件一般每个案件交纳50到300元的诉讼费。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诉讼费。诉讼费一般是先由原告垫付,庭审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也有可能是双方一起承担,最终谁承担要根据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在我国关于离婚的案件中,费用的承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离婚案件一般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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