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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债务追讨 2022-12-23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有,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表、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及其他的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表应当包括债权申报人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申报债权总额等;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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