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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哪些程序应该听证

拆迁补偿 2022-12-23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拆迁需要听证程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修改征收土地方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提前7日公告时间地点,送达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宣布听证纪律与听证事由,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其权利;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与理由,双方进行申辩陈;听证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签名,填写听证意见书报政府法制办备案。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 办理拆迁公证流程如下: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拆迁部门的资格证明、征收的批准文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拆迁协议书文本等,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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