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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合同怎么写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3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简单的务工合同应写明务工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务工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务工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同时,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务工合同可依法写明下列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其他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员工合同的写法:
    1、开头写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
    2、中间要写好合同期限、工资、工作内容等,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3、最后签字盖章并附上日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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